一部純淨的作品!講真摰、純潔的友情與愛情,講豐富的人類之愛,讀之胸中盈滿感動,給人深邃啟迪的赫塞之書。
這或許不是一本適合於年屆不惑時初次閱讀的書,在重度迷戀了像毛姆那樣長的歲月之後,初遇〈鄉愁〉,內心平靜的湖水彷彿被投入震憾彈,巨大的反差掀起洶湧狂濤,久久不能自已!赫塞(1877-1962)與毛姆(1874-1965)是同時代的作家,以赫塞在文學上輝煌的成就與豐碩的作品累積,毛姆所選的十大小說中,卻完全沒有赫塞(反而選了像〈紅與黑〉、〈咆哮山莊〉等作品),雖然與毛姆固守古典的限制有關,但也清楚地揭示了兩人對靈魂的思考與追求,有著截然不同的信仰。
毛姆最重要的小說《剃刀邊緣》和《月亮與六便士》,以萊雷、思特里克蘭德兩位聖者,塑造出分別代表「真、善」與「美」的追求者,他們透過魔鬼附身、烈火灼身式的瘋狂追求,使自己的靈魂獲得了安寧,萊雷在最後甚至深入與身處泥沼地獄的人們相處,顯露出神性的光輝。這兩部小說以優雅簡約、流暢精妙、閃耀智能光芒的故事,深度挖掘人性至驚人的境地,獨特的通俗性,卻又教人反复低吟,真是寒冷如冰,卻醇美如酒;輕盈如風,然刺激如電光石火。
赫塞的作品至今我只接觸了《流浪者之歌》和《鄉愁》,分別是悉達塔和赫塞本人的自我追尋,前者藉由東方吠陀哲學的頓悟啟發,參透世俗與愛欲。後者則以明快流暢的文字,娓娓訴說赫塞自己由年少困頓到成長體悟的經歷,沒有精心鋪墊和奇異轉折,侃侃而談的獨白式敘述,有如悅耳抒情的天籟,書中淡淡的呢喃,卻自然流瀉熾烈的情感與動人的自我超越。作者在反思自己的童年、求學、戀愛、離鄉、返鄉種種歷程之後,最終找到了思路:這些人喧騰地從我身旁經過、遠去、淡忘,學著去愛人,把從前戀慕漂亮女人的心情,轉而去愛老醜的酒徒。
無法清楚分辨毛姆或赫塞,究竟哪一位的思辯力量較能震憾我,他們都是絕無僅有的作家,但卻有著極為不同的生花妙筆。思索小說描寫人性不可或缺的素材,我想能有一些有趣的比較:愛情、肉慾、酒、犯罪、及死亡等不同的感官訊息。在毛姆眾多的創作中,愛情始終有著獸性和神性的混合,獸性驅使人尋求肉慾的滿足,神性驅使人追求毫無瑕疵、聖潔的美;獸性必然激起愛情一種瘋狂的佔有欲,神性又讓人實現無限的美,此一內在的矛盾,交織出狂亂又絕美的幻覺-以及幻覺的破滅。而赫塞的愛情(應該說是〈鄉愁〉中的愛情),對於肉慾則是甚少著墨的,他的理解是這樣的:
對我而言,愛慕是一種淨化心靈的崇拜,是照亮幽暗內心的一團熊熊烈火,如同伸出祈禱的雙手,迎向藍天,我尊敬女性,將她們視為美麗又神秘的個體,天生麗質與穩定的內涵,理該受到呵護珍惜,她們就像天上的星星和高山的頂峰,遙不可及,與神同等位置....
雖是非常昇華、高貴的情懷,卻有著幾近膜拜式的迷戀,感覺像年少迷茫時期某種情感的投射,也許我對赫塞還不夠了解,不過他似乎用其他的方式來釋放平靜澄澈之下掩藏的熾熱狂亂,那就是酒的世界。仔細回想,應該是頭一次在文學作品中接觸這特別的領域,那是個陌生的、充滿幸福狂喜的幻象世界,根據赫塞的敘寫,他在其中得到了形而上學的慰藉,有如一種拯救力量的酒的世界,可以放縱慾望、解除束縛、回歸自然,微微瘋狂的快感,消弭了人與人之間的界線。這部分只是我單純的閱讀感受,也許要在日後消化更多的作品,才能有確切的結論。
除了在內涵上十分地不同,兩人的文學作品表現方式顯然也各有強烈的風格。毛姆以嚴謹的起承轉合的結構,創造一波三折、高潮迭起的精彩故事,他的作品充滿了戲劇式的魅力,因此可以很容易地改編成好萊塢的劇本,但直白的語言卻讓他缺少了符號性的抽象,這一點赫塞就非常優秀,他的作品運用了精確的象徵,比如以焚風描繪那令人心碎的鄉愁(此段描寫實在優美得無以復加)、以飄泊的雲來代表遊子的美麗與悲傷、以船來具體化充滿冒險性的未來。我想這和赫塞以淡雅抒情的文字來訴說精闢哲理的選擇有關,他的獨白式文體於象徵的靈活運用上,也有很好的優勢。
習慣了毛姆式黑暗的熱情、掙扎的人性尊嚴、陰鬱的激情、文明的逃離,竟然有點猶豫是否要擁抱赫塞那蒼茫遼闊的精神世界。同樣是靈魂的探索,今後會試著再繼續深入了解赫塞深邃的思想和溫暖的情感,也許,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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