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開〈長恨歌〉,會以為錯拿了巴爾札克-鉅細靡遺的繁瑣舖陳、冗長黏膩的細節描摹,女性特有的絮絮叨叨頗令人不耐;闔上時則會詰問:〈長恨歌〉入選中文小說百強的理由何在?
論原創性,王琦瑤和李主任的亂世情緣寫不過〈傾城之戀〉的白流蘇和范柳原、懷舊浪漫和城市象徵又遠不如〈台北人〉之經典、寫宿命意識,〈京華煙雲〉好像更好些;論時代變遷的記實,像這樣從小處著筆,東拉西扯的文體,其終極關懷又教人很難捉摸-除非,寫作風格的細微瑣屑,正是一種刻意的選擇(這樣的選擇,用意是什麼?)。奇怪的是,雖然找不到它不可取代的特質,閱讀時卻很捨不得放下書本,王安憶這部名作的感動力,不是那種深刻的生命悸動,文字的精工細琢是有其動人之處,但愴涼之美以及細微的懷舊哀愁感,更是獨特之處。